工会界委员:职工合法权益不能缩水

2016-03-06 10:30 来源:中工网 分享到:

    【今日关注】职工合法权益任何时候不能“缩水”

  中工网北京3月3日电 (记者陈晓燕 彭文卓)“企业效益一下滑,第一件事就是降工资”“最大的痛苦是‘只有加班没有费’”“明明应有的休假,却不敢休、不能休”……两会召开前夕,《工人日报》工会新闻部微信公众号《工道》向网友发起了一次问卷调查,关注新常态下职工权益保障,得到广大网友积极回应,并就一些具体问题提出疑虑。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开幕的当天,本报记者带着网友的这些疑虑采访了工会界多位委员,而这也正是委员们共同关心的,不少委员明确提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职工合法权益不能“缩水”!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同时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有数据显示,部分地区规模裁员和职工待岗歇业现象逐步增多,欠薪、断社保甚至欠薪逃匿现象也有发生,劳动争议和举报投诉案件数量上升。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为了企业发展而“宽容”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

  “越是在这个时候,各级政府越是要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中国农林水利工会主席盛明富委员说。他认为,之所以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方式、调整结构的特殊时期。作为政府所作的宏观决策,调整经济结构对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对于暂时的经济下行代价,政府和企业应该承担起相应责任,而不是把这个成本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到职工身上。政府应承担起政策性调整的成本,企业应承担市场经济下的主体责任。

  “不能再继续过去那种经济效益好时大量招人,经济效益不好时首先打职工权益主意的简单发展模式。而应该转变思路,把当前看做是促成经济健康良好有序发展的机遇。企业和政府更应该在创新上着力,通过提升职工素质,激发职工创新积极性,以生产更高附加值的产品来提升企业效益。”盛明富委员表示。

  四川省总工会副主席罗茂乡委员则提出,应该在扩大就业、劳动工资、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职业技能等方面,切实爱护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越是在经营困难的时候,越应该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事实上,只要把企业真实情况向职工说清楚,职工是不会不顾企业现状提出过高要求的。”罗茂乡委员说。

  身为律师的施杰委员则更多地从权利和义务平衡的角度来看待企业和职工的关系。他认为,“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权益是相辅相成的,过于侧重哪一方,都会导致权利义务的失衡。如果企业只讲自己的利益,忽视职工基本的利益保障,毫无疑问留不住职工,企业也无从发展。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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