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劳务派遣工”之辩

2015-03-12 10:36 来源:中工网 分享到:

“国企劳务派遣工”之辩:给工资总额松绑能解决问题吗

中工网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郑一强)“我们国企并非不想解决劳务派遣工的问题,但我们也有自己的难处。”近日,在工会界委员的小组讨论中,来自央企的张明森委员在提到劳务派遣工的问题时显得很无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要求,劳务派遣工要同工同酬、超过用工比例10%的劳务派遣工一律要补订劳动合同。可是我们作为国企,工资总额、用工总量都是已经限定好的,不能随意增加。要想符合要求,我们就得把这些劳务派遣工都辞退了,这不是把好事儿变成了坏事儿了吗?”

“这个问题确实应该引起重视,我们确实有不少国企面临这样的尴尬。”董秀彬委员接过了话茬,“要是真因为工资总额和用工总量的限制,把本该‘转正’的职工辞退了,这恐怕会引起轩然大波,不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

劳务派遣工的处境究竟如何?李滨生委员给出了一组数据,“我们做过调研的,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工能拿到的工资,基本上只有‘正式工’的1/2到2/3。而且,在相关法律规定没出台前,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里,永远都是劳务派遣工,根本没有上升空间。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我们国企使用劳务派遣工,早就突破‘三性’原则了,现在劳务派遣工已经成了国企用人的普遍方式了,像银行、电信等行业,这个现象非常严重。”张世平委员说,“我们举行那些技能竞赛,就听说有不少于企业告诉参赛的职工,如果是劳务派遣工参加并且获得一定的成绩,单位就把‘转正’成正式职工作为一项奖励措施。”

“这种现象绝对不正常”,一直仔细倾听的徐德明委员也参与到了讨论中来,“我觉得,不顾国企的实际情况,机械的限定一个工资总额和用工数量,不妥当,还是应该实际出发,给国企一定的自主权。”

话音刚落,一旁的潘晓燕委员也打开了座位旁的话筒发言,“劳务派遣工的权利,各项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保护措施,还是应当遵守。涉及到其他问题,还是应该以法律为准绳,得有法治观念。”

“要保证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国企的工资总额和用工总量,应该进行松绑了。看来,这个问题需要国有企业的管理部门好好思考一下,拿出个解决方案来”,张世平委员话音刚落,不少委员就开始电头赞同。

“那这个问题,咱们可得专门反映一下。”徐振寰委员总结到,“看来劳务派遣工的问题,我们还得持续关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我要链接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中心
51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14000428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川新备13-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