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提案为抄袭,则委员无价值

2015-01-29 14:27 来源:光明网 分享到:

2015年的山东两会,提案质量被摆在重要位置。根据1月26日山东省政协副主席郭爱玲所作的《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山东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对40件涉嫌抄袭的提案予以撤案并对提案者进行约谈。(1月28日《中国青年报》)

委员工作应该如何着手?坊间早有共识,最起码应该从两方面努力:一则,委员应深入民间,了解民间疾苦,知道民众诉求,然后根据实际考察结果形成提案;二则,委员应代表民意,为民众摇旗呐喊,而不是站在民众的对立面或无视民众的焦虑与渴望。只有做到了这样的底线,委员的价值方可体现,也才是一名称职的“好委员”。不然,委员便如同花瓶,除了“举手、领取纪念品”,便再无更多的意义。

如今,山东曝光40件提案涉嫌抄袭,许多人感叹“提案也能抄,真是醉了”。对于提案抄袭,之前也有案例,深圳一名委员的提案,就抄袭上海的一份论文,若不是还保留“在沪”二字,公众也未必能识别。这样的现状,让人恍然有种穿越感,似乎委员不是委员,而是小学生;提案也不是提案,而是家庭作业。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官样文章、抄袭的确是一种常态,但委员履职的底线,就注定提案不能随便敷衍了事,而必须认真对待。

可以说,抄袭的委员,便是放弃自身委员的权利,与此同时,也是对公众表达的一种堵塞,因为委员是代表自己去提案的,可其却敷衍了事,这于情于理皆说不过去。就如今而言,一方面,必须公开涉嫌抄袭的提案,到底是哪些委员干的?他们的个人信息,不能再成为国家秘密,如此才能确保公众知情权。另一方面,既然这些委员连权利都放弃了,那还留着委员这壳子何用?委员们干不动了就别硬撑着,制度设置本身,应给这样的委员一条退出通道。

不过在网上,也有另一种声音,他们不责备委员不认真写提案,反而认为其情有可原。这些人认为,委员比局外人更清楚,提案无论是否认真写,都会进“冷宫”,既然认真不认真的结果一样,又何必认真呢?这样的观点,有一定的市场;但这并不能成为“委员提案抄袭”的理由。毕竟,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语境下,委员提案的重要性必将日益凸显 ,如果委员敷衍了事,无疑背离了法治社会的理念。

一个常识显而易见:若提案为抄袭,则委员无价值。就如今而言,要更大限度地体现委员的现实价值:一方面,应以大数据的形式,对委员的提案进行审视,把关其质量,倒逼委员们更好地作为,因为他们的提案有没有认真对待,其实很容易看出来;另一方面,则是各地政府应重视委员的提案,不能仅仅满足于立案率,还要着力于实施效果,要要有后续的跟踪,以给委员提案一个完美的结果与答复,这同样是一种激励效应。

认真对待提案,这是委员履职最起码的底线,无论什么样的理由与借口,都不是其心不在焉的挡箭牌。

编辑:ZX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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