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建厅副厅长樊晟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1月28日讯(记者 何佳欣 实习生 官悦 摄影报道)1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成都举行《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四川“十四五”工作的重点,2025年,四川力争筹集34万套(间),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供住房保障。
住房问题是群众特别关心的民生问题,在城镇住房方面特别是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上有哪些考虑,随着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我省农村住房保障方面有什么新的变化?
四川省住建厅副厅长樊晟介绍道,我国住房保障分两大领域,第一是城镇领域,主要通过“三房两改”进行保障,一个是公租房,它保障对象是城市的双困家庭,就是住房困难和经济困难家庭,而且实行依申请应保尽保。另一个是保障性租赁住房,这是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困难。还有一类是想买房没有能力的,叫做共有产权房。两改就是原有的城市区域通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改善现有住房的条件。第二是农村区域,主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保障。
会上,樊晟对四川公租房的情况进行了介绍,截止到2021年底,全省已经有公租房63.9万套,其中政府投资公租房51万余套,在保对象是60.2万户。同时四川加大了对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的力度,共向38.4万户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6.1亿元。在全国四川率先将30多万农民工等新市民群体纳入了保障范围。
除了双困家庭之外,四川将公租房保障范围还扩大到了环卫、公交、教育、医护等群体,切实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2021年保障环卫工人家庭3839户,公交职工家庭2795户,乡村教师家庭12259户,青年教师家庭18573户,青年医生家庭5633户,退役军人优抚家庭7538户。
在城镇棚户区改造的情况方面,四川在2014年已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融资和货币化安置,南充市、遂宁市分别获得2018年、2020年国务院棚改表彰激励。“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实施棚改项目共计109.1万套,超过了300万棚改居民实现出棚入楼,已基本完成了现有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2021年我省共实施4.5万套棚户区改造,圆满完成任务。
在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方面,一方面,四川对保障对象范围进行扩大,由原来的4类调整为4+2类重点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另一方面,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精准实施,四川开发了“一卡通”农村危房改造阳光审批系统,实现了农户申报、村公示、镇审核公示、县级部门审批全过程网上公开,阳光办理。目前,四川已建立了年度申报和月调度的机制,将六类重点对象全部纳入。截至2021年12月25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7.33万户。
樊晟表示,下一步,四川将围绕城镇区域和农村区域重点开展公租房应保尽保工作,进一步扩大向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保障的力度。“2021年,四川已经启动了6个城市作为示范,已经筹集了6.34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2025年力争全省筹集34万套(间),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供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已基本完成了集中连片改造,2022年还将实施部分零星棚户区改造项目3.5万套,同时对于农村地区的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我们将按照新的4+2类重点保障对象进行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