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网讯(李敏 任鑫 记者 吴健)近年来,平武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抓好民族宗教工作,坚决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强化服务管理,切实做到少数民族群众思想有人引导、问题有人发现、困难有人帮助、矛盾有人化解,变怕管为敢管、变被动为主动,有力提升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水平。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民族工作
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认真学习、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坚持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县局年度目标考核,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长任组长,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国保、治安和各派出所等相关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全面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同时,专门制定印发了《平武县公安局民族宗教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细化部署,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保证每一项任务都有具体负责人来具体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树牢民族团结意识
县公安局长期以来注重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加强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普及民族知识,提高各族干部、民警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族干部、民警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县局专门建立了“平武民族宗教”微信群,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个宗教场所的日常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利用公安内网、微博、微信等发布相关学习材料,供广大民警学习。同时,经常组织民族知识学习、竞赛、测试,扎实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民族宗教工作中来。
扎实抓好扶贫帮困,推动民族地区发展
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切实开展扶贫帮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各族群众脱贫致富。在保证公安工作顺利推进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县委“70%的人员、70%的精力”的要求,分别对黄羊关藏族乡龙池村、红星村、草原村,水晶镇任家坝村,南坝镇建康村、建全村共6个村192户542人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目前已脱贫187户529人,脱贫率97.6%,今年预计脱贫4户9人。2017年,县公安局被评为全市扶贫工作先进单位,驻村民警江永强、付彪分别被评为全市优秀驻村工作队员、全县扶贫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驻村民警江永强被评为全省优秀驻村工作队员。
立足本职维护稳定,建设和谐民族关系
县公安局自觉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贯穿于单位自身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及时排查矛盾纠纷和隐患,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的性质处理,依法办事,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多年来,全县未发生影响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加强情报收集研判。重点围绕涉恐、涉暴、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益诉求群体和个人极端行为,及时获取和掌握情报信息,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主动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了解社情民情,紧紧围绕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环境污染等重点领域,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加强涉及民族关系的婚恋纠纷、债务纠纷、劳资纠纷、邻里纠纷的排查化解,果断依法处置诱发的违法犯罪案件。加强打防管控建设。全县社会治安平稳可控,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上升,近年来在全省公安机关社会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连续名列前茅,为全县各族群众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