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2018-10-19 14:26 来源:中工网 分享到: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越来越依赖於专门的职业培训。因此,劳动者若没有职业培训权利,那麽劳动就业权利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摘自《工会会员手册》 中国工人出版社2009年3月,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45号;邮编:100120;电话:010——62046264;传真:010——8208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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