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条新闻迅速成为各新闻网站的前排新闻,网上点击量和评论数甚多。事件是一男子在上海飞纽约的航班上大闹机舱,被机长拒载,后又在被强制下机的过程中导致3名民警受伤,最终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有网民曝出该男子为西南财大教授,顿时引起一片哗然。日前,西南财大发声明,确认涉事男子卢勇系该校“短期讲座教授”,并宣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此事发生后,有人认为,身为教授做出这样的举动令人发指,严肃地抨击了现今很多教师为人师表和师德尊严的问题;有人从“兼职教授”这个身份中,看到了近期颇多的各类“兼职”、“客座”等问题;有人对新闻报道对当事人的态度和事件的原因未做详细报道提出质疑,要求还原完整事件;还有的人,对机场安保的处置态度和手段提出疑问:面对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处置起来都如此拖泥带水,甚至还有3名警员受伤,假如事态再严重点,会是怎样一种后果?
显然,在这条新闻的发酵过程中,“教授”身份是催化剂,它使这条早已司空见惯的飞机上闹事的新闻,迅速热闹升级。从众人对“教授”的声讨和叫骂中,可以看出公众对“教授”这一头衔所承担的道德担当的期待。但可以肯定地说,这种以社会职务身份认定代替个人身份认定的看待和处理问题的方式,最容易导致情绪化和偏见。悲哀的是,这在现实中确是普遍现象。而从本质上讲,在此事件中,卢勇只是一名普通旅客,他与航空公司通过机票达成的合同关系,与其他旅客没有两样。他所应该享受的合法权益和应该承担的守法责任,也与任何人没有区别。
在新闻发生和传播过程中,很多人都过分看重了他的社会职务身份,而忽视了他的普通公民身份。每个有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都应该有平等而独立的担当。而不是透过外在的“身份”,打上道德的“标签”去评判一个群体。为他们的行为负责的,应该是其个人的行为能力,而非社会身份。
闹事情者中,有教授也有老板,有普通打工仔也有广场舞大妈。与其死盯着“教授”的身份,不如回到事情发生的本身,在一个法治社会下,用普通公民的行为规范去衡量。无论是“教授”还是“白丁”,首先他是一个普通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