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小长假期间,外出旅游的人数增加,景区门票价格又一次受到关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7地超过20家景区纷纷表示涨价。其中不乏公开违规涨价,有景区为了规避监管则实行“打包加价”。(6月22日《新京报》)
对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并不是没有规定,国家发改委2007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明确规定了不同价格区间的门票价格调整标准,并在文件最后明确要求,“对一些地区门票价格过高、社会反响强烈的,我委将依据《价格法》第三十条进行干预或建议地方政府纠正。”可是,规定没有能够成为规矩,地方政府没有按规定执行,有关方面也没有按规定监管。
景区违规涨价总是零成本,涨完就是既成事实,至多叫停了事,这显然无助于遏制景区乱涨价的冲动。对那些不按规定执行,擅自提高门票价格、突破上调幅度的行为,就应当严厉查办。这样的惩处既要对“事”——对涉事景区该警告的警告,该摘牌的摘牌,绝不手软,也要对“人”——对于那些无视国家政令,宽纵甚至导演景区乱涨价的地方官员,有关部门当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