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昭通鲁甸二中初二年级的学生孔德政,对着3名到该校出警并将上车返回的警察说了一句“打电话那个,下来!”,车内的警员听到动静后下来查看,他看见情况不对拔腿就跑,但被2名警员追到后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受伤后住进医院的孔德政表示,当时自己只想了解一下发生了什么事而已。目击者表示,警方下手太狠了。目前,记者已将此事反馈至相关部门调查。(2015.5.26 新京报)
警察打人或警察被打的事件时有发生。听到警察打人的消息,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警察又暴力执法了,而当警察被打时,却都是拍手称快。这是一个多么颠倒的社会啊。在警察执勤过程中,如果被当事人殴打,一般是不能随意还手的,因为警察要文明执法,只能从言语上喝止。出于自卫性的防守动作,最终将当事人制服,过程中难免会有误伤,可能就会被归结为暴力执法。
近日一交警为制服驾车冲撞警车的面包车司机,被该司机卷入车底拖行78米。被拖行的交警全身被大面积挫擦伤,左脸面临毁容,这位警察本是在切切实实的履行他的职责,但仍有人会说何必这么较真呢?
试问,警察不敢管坏人,遇事不作为,警察成了这样,真的好吗?警察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国家政权,保护人民安全,主要职能就是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秩序。警察就是一个国家暴力机关,他理所应当是强势的,有一定特权的,但决不能滥用职权。
此次警察打人事件发生后双方各执一词,警察的解释是学生骂人才打,这个理由显然不能成为他打人的借口,有滥用职权之嫌,孰是孰非,相信相关部门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